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关于轨道交通二号线延伸段金家湾站附属设施项目(H12-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的公示
日期: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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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2021〕1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1〕21号)有关要求,现对大渡口区金家湾TOD综合开发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一、宗地基本情况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大渡口区B02单元02街区H12-4地块4452.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轨道交通二号线延伸段金家湾站附属设施项目(H12-4地块)建设,已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性质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该项目为市区共建项目,按照“市区共建”模式,由大渡口区负责出资完成征地拆迁。
二、收回原因
经区政府与重庆交通开投集团等单位商议,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审通过的《大渡口区金家湾片区H12-3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已启动H12-4地块(约4452.9平方米)规划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相关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收回主体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统筹该宗地收回工作,收回后交由重庆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管理。
四、收回补偿价
根据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市土储中心、重庆交通开投集团达成一致意见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土地补偿及相应的交还土地事宜由市土储中心和重庆交通开投集团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五、其他
该宗地收回事宜已经大渡口区政府批准通过。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9月16日(30个自然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 68529115
接访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金桥路8号金桥大楼。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8日
15950871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关于轨道交通二号线延伸段金家湾站附属设施项目(H12-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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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