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下半年工伤辅助调查服务采购公告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询比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主要内容
配合大渡口区人社局开展工伤认定第三方辅助调查取证工作,承接全区工伤案件外勤核查、现场调查、证据固定、资料整理、疑点核查、骗保排查等服务,限价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参加的供应服务商请于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8时)之前递送响应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腾老师
电 话:023-68083978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76号A311办公室
附件:询价比选采购文件
2026年8月14日
附件
询比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2026年下半年工伤辅助调查
采购单位: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
一、采购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询比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供应商须知
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比采购文件全部内容,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文件全部条款,自愿接受全部约束。
2. 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料收集、现场了解、文件编制、递交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成交与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3.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采购,报价包含人员、外勤交通、设备耗材、录音录像、文书制作、资料整理、税费、差旅、保密管理等全部费用,后期无任何增量费用。
4.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 采购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通知均在大渡口区政府官网发布,不再单独通知供应商。
6. 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四、采购服务需求
(一)、服务总体内容
配合大渡口区人社局开展工伤认定第三方辅助调查取证工作,承接全区工伤案件外勤核查、现场调查、证据固定、资料整理、疑点核查、骗保排查等服务。
(二)、具体服务事项
1. 对建筑工地、企业厂区、上下班途中、意外伤亡、重大事故等疑难工伤案件开展现场实地勘查。
2.具体服务事项走访用人单位、受伤职工、目击证人、工友。
3.协助调取监控视频、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劳动合同、参保信息、事故证明等客观证据材料。
4. 对存疑参保、虚构受伤、异地受伤、挂靠参保、重复申报、疑似骗保案件及时汇报人社局相关科室。
5. 协助跨区域协查、文书辅助送达、案件回访核实等外勤工作。
(三)、服务时效要求
1. 普通工伤案件:24小时内启动调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调查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
2. 重伤、死亡、重大舆情风险案件:24小时内抵达现场,优先处置、优先取证。
3. 跨区县外调案件:48小时内启动调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调查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
4. 所有案件不得拖延、积压、漏办。
(四)、人员与设备要求
1. 供应商须配备固定专职调查人员,稳定在岗,不得频繁更换人员影响办案质量。
2. 自备外勤车辆、执法记录仪、录音设备、拍照设备、移动办公设备,满足全天候外勤取证需求。
(五)、保密管理要求
1. 所有工伤案件信息、当事人个人信息、企业用工信息、事故涉密材料均属于政务内部涉密资料。
2. 严禁私自拍摄、留存、外传、转发、泄露、网络传播任何案卷资料。
3. 所有调查音视频、照片、笔录资料统一交由采购人归档,工作人员不得私存。
4. 发生泄密、外传、私自留存资料等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扣除全部服务费、追究法律责任,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
(六)、验收标准
1. 所有调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可直接用于工伤认定案卷归档。
2. 调查事实清晰、证据链条完整、笔录格式规范、调查报告结论客观准确。
3. 采购人业务科室审核合格即为单案验收合格。
五、 商务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 服务周期:2026年8月-2026年12月。
2.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包含全部成本及税费。
3.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采购人组织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0%,支付前成交人须提供与合同金额相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 履约考核:采购人实行服务周期到期后考评。
5. 成果归属:本项目所有调查报告、案卷资料、影像资料、调查成果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全部归采购人所有。
6. 禁止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不予结算、记入不良信用。
六、报价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要求截止时 间 之 前 ,在 “ 重 庆 市 大 渡 口 区 人 民 政 府 ”(http://www.ddk.gov.cn/)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价文件内容
1.盖章的《报价函》1份。
2.盖章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三)提交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供应商只能以自己单位名义提交报价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内容:按照《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提交正本壹份密封送达询比地点。供应商制作的报价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文件需字迹清晰,未按要求制作报价文件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311办公室。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21日18时
七、成交规则
比选小组对已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报价程度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各竞标人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竞价;审查合格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腾老师
电话:68083978
地址: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311办公室
九、其它有关规定
(一)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
(一)报价函
报 价 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收到 (项目名称)的询比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
1.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商品、及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报价文件正本壹份。
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询比文件的一切规定、要求和评审办法。
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愿意接受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管理方的处罚。
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