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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幸福华庭A、C、D组团外墙保温系统 脱落应急维修工程)

日期: 2026-07-31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幸福华庭A、C、D组团外墙保温系统

脱落应急维修工程

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二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幸福华庭公租房A、C、D组团外墙保温系统脱落应急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序号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幸福华庭A、C、D组团外墙保温系统脱落应急维修工程

2

项目业主(采购人)

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项目地点

大渡口区幸福华庭

4

项目内容

维修范围为A、C、D组团部分楼栋,维修总工程量约312㎡,其中120㎡为保温板+抗裂层+面层施工,180㎡为抗裂层+面层施工,无机保温砂浆系统施工12㎡。

5

资格条件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

人员要求

(一)项目经理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不能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由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鲜章和法人签字,现场施工项目经理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026年1月-2026年6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二)主要管理人员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1人。

【提供安全员的上岗证或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026年1月-2026年6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

项目工期

发出开工通知书后3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9

招标方式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ddk.gov.cn)网上自行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所称的“谈判文件”“采购文件”均指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图纸、澄清、更正等谈判开始前的所有项目资料均在行采家网公示,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10

谈判小组

采购人自行组建

11

采购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5.14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废标处理。

12

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采用清单总价报价最低优先。

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随谈判文件一并发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逐项填报清单单价及总价,清单单价及总价不得超出采购人给出的限价,同时清单总价应与报价函中的总价一致,不一致的按清单总价修正。

3.谈判过程中二次报价时,供应商只需对总价进行二次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单项报价在签订合同时按照(二次报价/初始报价)的价格比例进行等比例调整即可,二次报价中供应商无需再逐项进行单项报价。

4.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暂列金额都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报价范围: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清单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人工机械降效、措施费、二次转运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含高温补贴),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13

结算原则

1.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设计变更及新增部分金额+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1-投标报价下浮比例)。

2.新增工程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的子项时, 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综合单价执行。

3.新增工程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的子项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2018《重庆市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组价。人工单价和材料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指导价的平均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经业主单位进行核价。新增工程量清单组价后按照中标价与招标限价的比例下浮。结算审核中审减率超过5%时,结算审核费由维修企业承担,相关费用从维修工程结算价款中予以扣除。结算审核费按照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计取。

(4)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 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计算。

(5)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

(6)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7)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两部分。按照单价计算的措施费,应按实际发生参照本项第(1)条计价原则计取;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费,应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计算。

(8)规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9)增值税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计算。

14

支付方式

1.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审计报告书、发票等相关资料,发包人向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申请资金后,再向承包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

2.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缺陷30日内支付(工程款、质保金均不计息)。

质量保证期为2年。

承包人的开票金额并不视为发包人对应付款金额的认可,应付款金额应由发包人审核认定为准。

本项目实行竣工结算审计制。成交供应商提供完整结算资料,采购人完成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采购人审核认定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说明: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足额发票,均为无息支付。采购人未收到发票,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

15

质量要求

1.《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110)

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2019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4.《公租房外墙外保温系统脱落处置工作规程》(试行)。

5.《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376-2015

6.渝公租房发〔202028号附件-外墙外保温系统脱落应急处置规程(试行).

7.楼梯间平面图、墙身剖面、保温(范围)示意建筑竣工图。

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8

16

履约保证金

17

投标保证金(万元)

18

是否分包

不允许分包

19

其他要求

19

违约责任

在合同约定工期内或因成交人原因未能完成施工赔偿因成交人未能完成造成采购人后续施工延期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竞争性谈判有关说明

(一)竞标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3、按时报名签到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7月31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在谈判文件公告提供期限内(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5日17:00),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747990303@qq.com,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获取成功。

(四)谈判地点: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楼六会议室(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8月6日北京时间9:3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北京时间10: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8月6日北京时间10:00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高老师

话:023-68083727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

第二篇 评标

一、竞争性谈判小组组成

由采购人组成3人及以上的单数谈判小组。

二、竞争性谈判办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最后成交价以第二次报价为准。

三、竞争性谈判结果

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竞标人报价结果选取前1名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在行采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竞标人在3日内向采购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领取后7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按照本次采购文件执行,不做修改,本次采购文件中未明确的条款按照重庆市合同范本执行。如成交人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未按时履约,则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三篇合同及合同格式

幸福华庭A、C、D组团外墙保温系统脱落

应急维修项目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左立

联系人:高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幸福华庭A、C、D组团外墙保温系统脱落应急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大渡口幸福华庭公租房小区

(二)工程内容和范围: 幸福华庭A、C、D组团部分楼栋,维修总工程量约312㎡,其中120㎡为保温板+抗裂层+面层施工,180㎡为抗裂层+面层施工,无机保温砂浆系统施工12㎡。最终数量以现场验收实际工程量为准。

二、工期

自收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历日内完成

三、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以下质量保证进行施工。

3.1《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110号)。

3.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2019。

3.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3.4《公租房外墙外保温系统脱落处置工作规程》(试行)。

3.5《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376-2015。

3.6渝公租房发〔2020〕28号附件-外墙外保温系统脱落应急处置规程(试行).

3.7楼梯间平面图、墙身剖面、保温(范围)示意建筑竣工图。

3.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8。

四、发包人

4.1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需要的用水、用电的搭接地点,其费用由乙方据实交纳;

4.2甲方指派   为现场代表,负责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尘等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4.3甲方应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五、承包人

5.1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必须依法制定相关安全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须保证过程中的施工、人员、材料运输等安全,若发生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2乙方应当自行解决并完善其与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并自行为其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3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4施工水电由乙方根据现场情况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现场代表:       (联系方式:       );

乙方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

5.6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水、电、气及通讯等相关管网设施的安全;

5.7乙方在进场前按国家和地方要求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费用自行支付;

5.8乙方在施工中需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并接受监督;乙方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对甲方向乙方进行的违约处罚乙方无异议;

5.9乙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应及时启动;及时如实向甲方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5.10施工现场指派保洁人员随时清扫因施工污染的路面,每日施工完毕,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清理;

5.11乙方控制施工噪声,防止扰民,夜间施工按环保部门要求办理。

5.1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5.13在项目竣工前,由施工单位搭建的围挡因各种原因遭到损坏,成交单位需无偿修复,费用不再增加;

5.14需由乙方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管及看护,期间不再增加任何费用。看护期间,如施工现场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将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竣工验收和交付

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组织相关人员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他约定及相关规范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3日内乙方将场地交付给甲方。

七、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7.1合同暂定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2)合同价格形式: 清单计价。

7.2结算工程量以业主单位确认的现场实际完成量为准。

7.3工程结算采用以下结算原则:

1)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设计变更及新增部分金额+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1-投标报价下浮比例)。

2)新增工程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的子项时, 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综合单价执行。

3)新增工程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的子项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2018《重庆市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组价。人工单价和材料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指导价的平均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经业主单位进行核价。新增工程量清单组价后按照中标价与招标限价的比例下浮。

4)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 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计算。

5)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 号)执行。

6)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 年版)(渝建发〔2019〕25 号)的规定。

7)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两部分。按照单价计算的措施费,应按实际发生参照本项第(1)条计价原则计取;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费,应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计算。

8)规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9)增值税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计算。

八、支付方式

8.1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审计报告书、发票等相关资料,发包人向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申请资金后,再向承包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

8.2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缺陷30日内支付(工程款、质保金均不计息)。

8.3质量保证期为2年。

8.4承包人的开票金额并不视为发包人对应付款金额的认可,应付款金额应由发包人审核认定为准。

8.5本项目实行竣工结算审计制。成交供应商提供完整结算资料,采购人完成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8.6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采购人审核认定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说明: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足额发票,均为无息支付。采购人未收到发票,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

8.7本工程无预付款,本项目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且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双方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支付结算价款给乙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    

九、合同变更与转让

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协议内容;

9.2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十、合同解除

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2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后5日内,承包人拒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本合同7.2条约定的合同暂定价款30%的违约金。

10.3承包人逾期完成修建围挡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7.1条约定的合同暂定价格的万分之三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除仍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7.2条约定的合同暂定价款30%支付违约金。  

十一、违约责任

如乙方因以下原因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且有权在第一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11.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发生毁损市政设施、设备、管网情况的,乙方除赔偿相应业主损失外,甲方有权向乙方每次收取1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1.2施工现场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性受伤2人及以上),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7.2条约定合同暂定价格的20%的违约金;

11.3施工现场若发生火灾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群发性传染病,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11.4对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若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时间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次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

11.5乙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准时参加甲方通知召开的安全例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次1000元以下的违约金;乙方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甲方有要求乙方停工的权利,甲方不对由此可能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承担责任;

11.6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未采取降尘措施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次1000元以下的违约金;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而引起市区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督察、督办、通报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次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而引起市区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罚金2倍的违约金;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收取违约金5000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1.8乙方工人因工资原因群访、集访,甲方有权向乙方每次收取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

十二、通知与送达

双方确认,双方因本合同发出的通知、函件或者诉讼文书等的送达,均以合同首部所记载通讯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并在寄出三日后视为有效送达,无论对方是否实际签收(拒收亦不例外)。若通讯地址变更,变更方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发送通知、函件等应以原通讯地址为准,并在相关文书按原通讯地址寄出三日后即视为送达。本条约定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送达法律文书。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垫付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

十四、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我方对幸福华庭A、C、D组团外墙保温系统脱落应急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4.我方愿意提供完全响应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提出的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我方无法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资料,你方可以将我方视为未能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而作无效标处理。

5.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6.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7.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按《工程量清单》逐项完整填写报价。

三、资格条件及其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                                                

致: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鲜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                                                

致: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名、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和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鲜章)

     

服务响应及履约能力承诺书

谈判项目名称:                                                

致: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完全响应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服务要求,无差异。我公司同时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供应商鲜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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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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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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