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重庆财政安排2.7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房屋大中维修
日期: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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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下达2026年市级大中维修专项资金6108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市级党政机关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开展房屋大中维修工作。
建立房屋大中维修专项资金,是我市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力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改革突破,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利用、统一维修管理、统一使用管理,着力解决房屋资产出租闲置与租房办公并存以及分散办公问题的重要举措。2025年以来,重庆市财政局通过统筹整合原分散在各部门单位的大中房屋维修相关预算,统一设立了市级房屋大中维修重点专项资金,已累计筹集2.7亿元支持30个部门96个单位实施129个大中维修项目,为市级部门单位房屋消除安全隐患、恢复使用功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规范资金管理,重庆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局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大中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维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资金管理职责分工、资金用途、预算编制、绩效监督等具体要求,强调了该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遵循厉行节约、统筹平衡、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
通过统筹安排资金实施大中维修项目,在统一资金使用范围、维修标准和管理程序等基础上严格审核把关,既要确保厉行节约,又要兼顾工作必需,对于部门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强化了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对于项目的支出明细,统一支出预算标准,避免了资金的铺张浪费;对于项目资金的组织实施,统一明确了资金使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增强了资金监管的制度刚性。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依托数字财政、公房在线等,继续加强和规范大中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推动项目库建设,完善支出标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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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重庆财政安排2.7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房屋大中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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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