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 2026-07-22

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公示日期

2026722日至202684

整改任务概述

四十、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到位。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化解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力度不够,群众投诉居高不下,施工噪声、扬尘污染、餐饮油烟和娱乐健身噪声扰民、空调冷却塔等设备噪声扰民问题群众反映较多。

整改情况

1.区住房城乡建委做好建筑施工噪声和扬尘处置监管,对在建工地加强巡查检查,强化违法线索移交,压紧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噪声控制和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落实噪声控制和扬尘控制各项措施,错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引导参建方使用低噪音设备和节能设备,确保不出现严重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问题。

2.区公安分局做好生活噪声处置,一是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新山村街道、春晖路街道等单位分别在九宫庙商圈、大渡口公园2个重点区域测试定向音响,控制广场舞噪音范围;二是结合群众报警和投诉情况,在全区范围确定了10个重点区域加强整治,同时纳入派出所日常巡查范围;三是结合“五防”宣传行动,组织社区民警通过走访入户、进圈入群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410余次,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文明娱乐健身的意识。

3.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市政道路沿线施工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施工项目落实噪声和扬尘防治工作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起。

4.区生态环境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家夜间施工扰民企业和1家生产噪声扰民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5.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各镇街,结合群众投诉,对餐饮单位开展帮扶指导,督促餐饮单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

6.区生态环境局深化落实“三联四访”“三服务”工作机制,局领导分别联系1-2个镇街,走访接访群众,包案解决重复信访问题;常态化做好赋权执法事项伴随式指导、培训,确保镇街接得住、管得好,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7. 2025年,全区共收到生态环境投诉667件,较2024年同期下降17.65%,其中,大气类投诉同比下降52.99%,噪声类投诉同比下降4.99%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验收单位采取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该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已达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1510895

电子邮箱:ddksthjj@126.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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