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养老机构区级建设、运营补助有什么?
答:依法经营满2年或核定床位入住率达50%及以上,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且获评三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可分别申请每张床位1000元、500元的区级建设补助。对收住大渡口区籍老年人的,且获评三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可申请区级运营补助。其中,三星、四星、五星级养老机构可分别申请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的运营补助。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一老一小” 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a> 《重庆市大渡口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政策解读 a> 一图读懂|重庆市大渡口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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